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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标准与方法
- 事业所得 3.3%:支付时代扣所得税 3% 和地方所得税 0.3%(所得税的 10%)。自由职业、外包等持续、反复的工作属于此类。
- 其他所得 8.8%:一次性的讲课费、稿费、评审费等,先将支付额的 60% 作为必要费用扣除,对剩余 40% 按 20% 加地方所得税 2% 课税,合计为支付额的 8.8%。
- 所得税不足 1,000 韩元时不代扣;其他所得每笔所得金额在 5 万韩元以下(支付额 125,000 韩元以下)时不征税。
- 税额不足 10 韩元的部分舍去。要准确拿到目标实收金额,请使用“实收 → 合同金额”反推。
常见问题
100 万韩元扣 3.3% 后能拿到多少?
代扣所得税 30,000 韩元和地方所得税 3,000 韩元后,实收 967,000 韩元。
想实收 100 万韩元,合同要签多少?
事业所得 3.3% 为 1,034,120 韩元,其他所得 8.8% 为 1,096,480 韩元。
被扣的 3.3% 能退回吗?
次年 5 月申报综合所得税时,多扣的部分退还,少扣的部分补缴。收入较低、费用较多时更可能获得退税。
计算示例
示例:收到外包设计费 300 万韩元时,代扣事业所得税 90,000 韩元和地方所得税 9,000 韩元,到账 2,901,000 韩元。同样 300 万韩元若是一次性讲课费(其他所得),扣除 60% 必要费用(180 万韩元)后,对 120 万韩元按 20% 课税,所得税 240,000 韩元,地方所得税 24,000 韩元,实收 2,736,000 韩元。想实收 300 万韩元,事业所得需签 3,102,380 韩元,其他所得需签 3,289,480 韩元。
常见错误
- 持续反复的工作若按其他所得(8.8%)处理,日后可能被改认定为事业所得,税额会变化。
- 3.3% 只是预扣税款,不申报 5 月综合所得税就无法退税。
- 全年其他所得金额超过 300 万韩元时,必须并入 5 月综合所得税申报。
- 税额舍去不足 10 韩元的部分,因此与“税前金额 × 0.967”可能相差几韩元。
本说明核对日期 2026-10-30 · 发现过时的数值?请告诉我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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